第二十四章 小男养家-《天下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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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就干那一票,说得咱们像盗匪一样。”
“妞妞,元庆,过来吃饭了!”厨房传来沈秋娘的喊声。
“来了!”
元庆和妞妞跑到小厨房坐下,沈秋娘把筷子递给他们,“吃吧!”
今天沈秋娘去交了一批书,拿到两吊钱,特地去墟市割了两斤肉给他们补补营养。
她把最大的一块烧肉夹给元庆笑道:“本来想买一只鸡,但去晚了,鸡已经卖完,明天买给你。”
说到鸡,元庆忍不住笑起来,“婶娘,不用去买,我明天射两只山鸡回来,我今天就射了一只,当午饭了。”
妞妞眼睛一亮,“元庆哥哥,明天我也要去。”
元庆伸手用指节敲了她脑袋一下,“你不能去,太危险,会成我的负担!”
“谁说的!”
妞妞小嘴撅起说:“我的轻功比你好,有一天晚上我们不是翻墙进武馆吗?”
吓得元庆连忙在下面踢了她一脚,可千万别说漏嘴,沈秋娘没有注意妞妞说的话,她的心思还在打猎上,不由叹口气,“我真笨,我去采药时也看见过野鸭,却从未想过打一只来给你们补补身子。”
沈秋娘其实有隐情,她不敢暴露自己会武,她教妞妞练武都是把院门关上,偷偷教她,她最初留在杨府其实是为了替丈夫报仇,她的仇人并不是杨素,而且亲手将她丈夫杀死的史万岁,她曾经两次在杨府中看见过史万岁,但都没法下手,后来就再也见不到。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仇恨也渐渐淡化,如果不是要抚养元庆,她早就带着女儿离开杨府,天下之大,哪里容不下她们母女,何必在别人府上为奴。
自从抚养元庆后,她其实也和自由之身没什么区别,杨府对她没有任何约束,她便一年年住下来,全心全意地抚养两个孩子。
但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暴露自己会武艺,宁愿抄书挣钱,也不会像元庆一样去打猎,而且她怎么也想不到,一只金钱豹竟然价值六百五十吊钱。
她心里很清楚,虎豹虽值钱,但多少猎人丧生虎豹之口,她若遇到一只金钱豹就未必打得过,就算一般练武之人也难敌豹爪,只有张须陀那种练搏杀之技的武将才能与虎豹相搏。
想到这,沈秋娘又忧心忡忡说:“元庆,你去打打山鸡野鸭之类我不反对,但你去搏虎豹太危险,你还小,不能再去了。”
元庆今天和金钱豹干了一仗,他知道自己其实打得过,只是他不想让婶娘担心,便笑道:“婶娘,我想打还打不到呢!今天的金钱豹是从西内苑跑出来的,再说我练的武艺,必须要进行搏杀才能突破,这是师傅说的,我今天是很轻松干掉了豹子,婶娘就放心吧!我现在很厉害了。”
沈秋娘知道这孩子已经长大,自己拦不住他,只要不走邪路,就让他去搏击一番吧!
她叹息一声,“快吃饭,水已经烧好,等会儿你拎去泡浴吧!”
元庆本想把黄金刀拿出来向妞妞炫耀一番,但他最终忍住,婶娘和妞妞的奴契掌握在郑夫人手中,他听说郑夫人喜欢珠宝黄金,他准备等郑夫人回来时,用这把刀来换取婶娘和妞妞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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