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击毙-《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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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比我们还混蛋啊?”

    秦风看到了赵峰剑的丑态,李桀等人自然也见到了,不光是他们,那些吃宵夜的人,在看到这一幕之后,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那不就是有钱的老板吗?”

    秦风抬起头往夜总会门口看了一眼,嚷嚷道:“那就是赌石的老板,他钱可多了,包里都是一叠一叠的钞票,妈的,有钱人都不是好东西,都该一刀捅死……”

    说完这番话后,秦风似乎不胜酒力,只听“砰”的一声,却是秦风一头撞在了那塑料桌子上,嘴里已然是响起了打鼾的声音。

    “废物,真他妈的废物,喝这么点酒就不行了……”

    李桀看了一眼烂醉如泥的秦风,嘴角不屑的撇了撇,原本他还想着以后将秦风收为小弟呢,现在却是绝了这个心思。

    “疤哥,干不干?按这小子的说法,那人包里有十多万呢。”

    东子凑了过来,说道:“他们就两个人,都喝的差不多了,咱们只要抢了包跑就行,回头租个车,直接去羊城做火车回家,谁知道是咱们干的啊?”

    在粤省混了两年,总共才搞了几万块钱,眼下有个机会一下子搞到十多万,东子等人早就眼红了,要是李桀这老大说不干,估计他们都能立马翻脸。

    “干,当然要干了,不过咱们要计划一下。”听到东子的话后,李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作为这个团伙的首脑人物,李桀对东子抢了他的话,很是不满意,按照一般规律而言,像这种战前动员和战后安排,都应该是他来发布的。

    看到李桀慢条斯理的样子,另外一人也有些急眼了,按着桌子就站了起来,说道:“疤哥,还计划什么啊?那俩人一会要走了怎么办?”

    “嗯,是不能等了。”

    李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说道:“东子,你带着老三去抢那大个子的包,我和二毛照顾那个喝醉酒的,东西到手马上就跑,然后到老地方集合……”

    李桀显然深得做老大的精髓,那就是柿子捡软的捏,那个没喝多的黑脸男人肯定不好对付,这样的事交给手下办就行了。

    “好,就按疤哥说的办,老三,活干的麻利些……”

    要不说东子在这个团伙里只能做老二,原因就在于他的智商比李老大还是要差上一些的,早就被那十多万的数字刺激的热血沸腾的东子,还还顾得上那么多?

    招呼了一声老三,东子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十几米的距离,也不过就是三五个跨步,一转眼的功夫,东子就来到了窦健军的面前。

    一把抓住了窦健军夹在胳膊肘子下面的手包,东子使劲往外一扯,也不顾后面的人如何,径直就往前面的马路跑去。

    这个夜总会是建在马路边上的,出了绿化带就是一条宽敞的马路,沿着马路四五十米都在夜总会的范围,要跑出去五十米,才能拐入到小巷子里去。

    此时就看出了各人的天赋来了,要说东子不去练短跑真是可惜了,还没等窦健军口中喊出抢劫两个字眼来,东子已经在二三十米外了。

    “妈的,竟……竟然有人敢抢老子?”

    这些年横行惯了的窦健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搞傻了眼,还是他旁边一位刚从夜总会里出来的客人喊了一句“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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