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一章 闪电-《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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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你这葫芦里面是酒?”
秦山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听到秦风带酒来了之后,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至于秦风下面的问话,他压根就没听到心里去。
“先回答我的话。”秦风没好气的将凑过来的秦山推到了一边,说道:“我的鹰儿呢?还有我那两个弟子呢?”
“好着呢,都好着呢,你那两个弟子和张大哥,都被人接到王都那边去了……””小说“小说章节
秦山嘿嘿一笑,将手指插在嘴里打了个唿哨,哨声响起还没有一分钟的时间,一只通体呈暗黄色的鹰隼,扑棱着翅膀由门外飞了进来,径直落在了秦山的肩膀上。
这只鹰隼的个头不是很大,看上去充其量就比只公鸡大上那么一点,但站在秦山肩膀上却是气势十足,鹰眼环顾,神情极为的高傲。
“这小东西倒是很骄傲啊。”看到自己的金隼,秦风微微皱起了眉头,说道:“秦山,我这只不是金隼吗?为何它的毛发是这种颜色?”
“秦风,它才八个月大,要等到一岁过后,才会换毛的。”秦山开口笑道:“等到它的羽毛全换掉之后你就zhidao漂亮了,在鹰隼里面,以金隼的卖相最佳……”
“金隼也最厉害!”
听到秦山的话后,秦东元没好气的说道:“这小东西sudu极快,而且爪子锋利,是唯一敢在天空中和大型金雕硬碰的鸟儿……”
秦东元带来这只金隼给秦山训练,原本是打算训好之后留给自己的,没成想被秦风从中间给截胡了,心中自然是有些郁闷。
“敢和金雕厮杀?”秦风闻言眼睛一亮,开口说道:“这金隼个头如此小,它怎么斗得过金雕呢?”
秦风zhidao。金雕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有些体型庞大的金雕甚至能将狮子抓到空中去,这样的场景,秦风在三界山中就曾经见到过。
“小有小的好处,这种金隼,对生物的眼睛特别有兴趣。金雕要是躲慢了,眼珠子说不定也就没有了。”秦东元养过好几只鹰隼了,对其特点倒是非常的熟悉。
“。”
秦风满意的点了点头,对秦山说道:“秦山,这只鹰儿我什么时候都能带走?它能听我的话吗?”
“现在已经训练的差不多了,不过最好等到一岁之后,再让它进行捕猎。”秦山有些不舍的说道:“我教你几句口令还有手势,你就能指挥它了……”
不管训练什么动物,都是使用条件反射的方法。而秦山的训练还加入了一些他独创的法门,早先就食用过秦风鲜血的金隼,对秦风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
所以在使用了秦山所教的方法之后,原本站立在秦山肩膀上的金隼,一下子就落在了秦风的肩头左顾右盼起来。
“这鹰儿不是一般人能玩得了的啊……”
当金隼落在秦风肩头之后,秦风只感觉肩膀一紧,自己昨儿在秦兵那里才新换的衣服上,顿时出现了几个小孔。却是已经被其抓穿了。
以秦风的修为,自然不会被金隼将皮肤给抓破掉。但换成旁人可就说不准了。
“那是当然。”秦山的眼睛往秦风的肩头看去,说道:“一般人都是要带护肩的,喏,就是这种牛皮缝制的,最少要两层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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