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抚恤与犒赏【二合一】-《大魏宫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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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天策府与兵部的统计,魏国在这场战争中损失的正规军士卒数量如下:

    司马安的「河西军」战损三万;

    魏忌的「河西军」战损两万;

    赵疆的「河内军」战损一万五千左右;

    韶虎的「魏武军」战损八千左右;

    屈塍的「鄢陵军」战损一万一千左右;

    庞焕的「镇反军」战损一万六千左右;

    博西勒的「羯角骑兵」战损一万两千左右;

    伍忌的「商水军」战损六千左右;

    李岌的「湖陵水军」战损四千左右;

    姜鄙的「上党军」战损六千左右;

    赵宣的「北一军」战损一万两千左右;

    「大梁禁卫军」战损两万三千左右;

    「雒阳禁卫军」战损七千左右。

    ……

    单单魏国的正规军一项,魏国此番就损失了超过十七万的兵力。

    这还不包括成陵王赵燊、上梁侯赵安定等人的私军,不包括宋郡、颍水郡两地的县军,亦不包括川雒联盟的「川雒骑兵」,以及魏王赵润在大梁战役中损失的兵力。

    若算上这些协从军的兵力伤亡,魏国的兵卒伤亡数字恐怕要飙升到二十五万以上。

    倘若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这场仗中魏国百姓的伤亡,比如在「大梁战役」中牺牲的数万大梁男儿,再比如被诸国联军侵犯杀害的魏国宋郡、颍水郡两地百姓,恐怕伤亡数字在二十五万的基础上,还要往上翻两番。

    正因为如此,当魏王赵润看到天策府提交的这份粗略伤亡统计时,面色铁青,手指亦因为用力攥拳而隐隐泛青。

    因为据天策府的估算,魏国军民在这场战争中的人员伤亡,可能比诸国联军的伤亡数字还要多,这让魏王赵润震怒万分。

    数日后,内朝大臣介子鸱向魏王赵润提交了有关于「抚恤」的款项。

    抚恤分两类,其一,即钱粮方面的补偿,也即是按「一人」为单位,向阵亡士卒的家属发放抚恤金。

    这没什么好解释的,魏国的抚恤金是按人头算的,无论是士卒还是将官,发放的抚恤金数额都是一样的,即微不足道的「七个银圜钱」。

    记得在魏川贸易开启的初期,魏公子润亲自裁定,一个魏银圜即价值一头羊,是故有些特殊的银圜——即「魏川贸易纪念币」,在其背面铭刻有一头羊的图案,数量不多,颇具收藏价值。

    不过在十几年后的如今嘛,七个魏银圜,其价值勉勉强强也只有两头羊左右了。

    这与其说是抚恤金,还不如说是丧葬费。

    倒不是魏国朝廷吝啬,因为这一项其实并非是抚恤的“重头”。

    当然,倘若是非常贫穷的家庭,魏国朝野也会额外给予钱粮上的补偿。

    不过话说回来,魏国的正规军士卒,一般都拥有着平民以上的生活条件——在魏王赵润屡次提高军卒待遇的情况下,哪怕是只有一场、两场战争经历的正规军士卒,基本上也是有田有屋的。

    这一点,倒是跟秦国的军功爵制有点相似。

    而倘若像商水军的「央武」那种悍卒,这类士卒甚至可以比拟地方上的士绅,非但有胡人、巴人奴隶为他们耕种,甚至于可能还蓄养着价钱不菲的胡女作为婢从,或者是小妾。

    因此,只要不是特别贫困的家庭,其实倒也看不上朝廷那些微不足道的抚恤金,或者说丧葬金。

    抚恤真正的“重头”,在于第二类,也就是魏国对于这些牺牲士卒家眷在政策上的特殊照顾。

    比如说,在一定时间内,免除“烈士户”的徭役、田税;

    再比如逢年过节时,各地官府会代表朝廷向这些“烈士户”发放钱粮、家禽、甚至是牲畜;

    倘若“该烈士户”仍有其余男丁在军中任职,或继承父兄的军职,或格外提升一级军职;

    倘若“该烈士户”父辈战死、且子嗣尚未成年,则当地官府将代表朝廷无条件代为抚养,应承担这户人家一定年数内的所有基本开销。

    等等等等。

    这些,才是魏国「抚恤」阵亡士卒的重头。

    似这般改制的好处是,魏卒能更放心他们的身后事,而对于魏国朝廷来说,虽然似这般改制,朝廷需要支出的实际金钱其实更多,但胜在能避免一下子拨出巨大数额的抚恤金。

    就好比这次战争,正规军包括县兵在内,单军卒阵亡人数就超过二十五万,若是按照旧制,这要魏国朝廷支出何等数额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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