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那日暮的惊喜-《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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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还是一副很想吃的样子,云烨无奈之下,只好给她做柿子饼。
把去皮的柿子放在面粉坑里,剁得稀烂,再活好面,加一点牛油,最后放在铁板上烙,还好,很成功,味道香甜,清香宜人。
云烨的耐性永远也只有一瞬间,做好了一锅,就绝对不会去做第二次。不过看到那日暮把一盘子柿子饼给奶奶,婶婶,姑姑,还有宦娘送了过去,自己像只小狗一样又跑回来准备让云烨再做一次。
“啧啧啧,果然是只记得新人笑,不记得旧人哭,做个吃食都没我的份,看来我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没人疼了。”
辛月虽然和那日暮相处的极好,但是嘴上却从不饶人,最见不得云烨和那日暮独自行动把自己抛在一边。
这还说什么呀,如今的日子就像是煎熬,和那日暮睡个觉都要时时提防辛月闯进来。
好不容易有了和那日暮独处的机会,完成了周公之礼,天还没亮,辛月就嚷嚷着要看新媳妇,新郎官不值钱,被推到一边,自己掀开被子看光溜溜的新娘子,才浸完井水的冰手就在那日暮的身上胡摸,惹得兹里哇啦的叫,然后心满意足的在新郎官的光脊梁上拍两下,仰天笑两声,就得意的出门去了,只留下两个拥着毯子的新人面面相觑。
“想吃就吭声,不要说怪话,再做就是了。”
这婆娘现在快疯了,惹不起,云烨继续刚才的工作,柿子饼一出炉,就被辛月霸占了,自己拿三个,才给那日暮一个,分得清楚。
摇摇头,把俩婆娘拽回屋子说:‘咱们这样子被全家看笑话,这样吧,咱们三去小楼里住,谁也不带,就我们三个,丫鬟都不要,自己过几天宽松日子。“这个提议获得了两人的一致同意,不过不去小楼,而是去长安,去兴化坊的院子里住,丫鬟必须要,家丁也要,不然会被笑话,有敢嚼舌头的立刻板子伺候。
看着诰命夫人大发神威的指手画脚,云烨对那日暮说:”就你的气势,还不行啊。“有样学样,那日暮觉得自己有必要加强学习,就跟在辛月的身后一板一眼的学,从发式到穿衣,再到走路,说话的语气,无一不学,就连辛月骂丫鬟的茶壶样子也学了个十足。
北风紧了,草原上该飘雪了,那日暮回不去,云烨也没有让她回草原的准备,大冬天在草原,就是受罪,现在草原上有云家的外族管事在操持,那日暮回不去也不要紧,等到春暖花开了再回去,草原上的花朵呆在温室里会枯萎的。
那日暮这几天总是提到那些羊羔能不能平平安安的过冬,云烨知道,她想草原了。”如果想草原了,就唱唱歌,你不是一直都想唱歌么?唱就是了。“”不行的,哥哥,这里是长安,不是草原,我胡乱唱歌会被别人笑话你。“那日暮蹲下来,把云烨的鞋子脱掉,给他换上一双烤的暖暖活活的拖鞋,仰着脸对云烨说。”没关系,今晚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你在那里可以好好唱歌,我陪你一起唱,夫人也去,就我们三个,如果你喜欢,我们就唱一夜,那日暮的歌,我永远也听不厌。”
大唐女子就听不得情话,不管是都市里锦心绣口的才女,还是草原上天真烂漫的少女,听到云烨枯燥无味的情话,都会眼睛里含泪,全身发烫,腿发软。
辛月的肚子越发的大了,行动起来很吃力,看她的样子就像吞下去了一个篮球,整天抱着肚子哼哼。
有好几回,云烨掀开她的衣服,看她被撑得发亮的肚皮,就为她担心,上面细细的青色血管都清晰可见,总担心她的肚子被撑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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