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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刚蒙蒙亮,天空有着一层厚重的雾霾,这还是在郊区,环境好,树木多,要是在市区,铁定的灰蒙蒙一片,太阳稀松光芒被天空的阴霾阻挡,感受着周围泥土的芬芳和一点淡淡的湿润,秦奋想跑跑步,自从有了食神的经验,他觉得体力这玩意儿,真的好重要。
他可是要做一夜本的男人,怎么可以没有体力?一夜本不知道?哎,就是一整夜跟着本能,干正经事!勤奋的男人都这样。
穿上运动鞋,秦奋跑出了家门,沿着湖边开始了小跑。
湖水在微风的轻抚下荡起了一圈圈的波纹,林间传来了一阵阵的蝉鸣。
“这样的日子难怪很多人追求!”秦奋小声的嘀咕了一下。
龙潭湖不大,但也不小,顺着湖边他跑了好几十分钟也才跑了一大圈,离自己房子有点距离的地方,是另外的一栋湖边别墅。
比秦奋的那栋小一点只有三层,造型有些别致,刚一经过,别墅的大门也轻轻的打开,走出一个身影。
原来是这个家伙,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的青年,秦奋很熟悉,就是那个用狗吓了他的混蛋,叶翔。
“哥们,挺早啊。”
叶翔也是一愣,没想到一大早出来跑步还遇到一个熟人。
一想到对方那台小绵羊,他就不自觉的想笑,你也算是杀马特了。
“嗯。”秦奋点点头,低着头,就从对方的房子前经过,向着自己家的方向跑去。
刚跑了一会儿,身后就传来了一阵剧烈的犬吠声。
声音之大,叫声之凶狠,在这样一个清早,简直就是扰民级别的。
身后的叫声越来越大,秦奋猛的一回头,吗蛋,对方居然牵着他那条杜宾就跟着朝自己冲。
一拍脑门,秦奋恶心的不行,这家伙说的好听是跑步,其实就是出来遛狗的,而自己好死不死从他们家门口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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