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丹尼尔斯豁然起身,赞不绝口,脸上难掩激动之色。 八十年代美国的歌曲竞赛节目,和华夏的《青年歌手大奖赛》差不多,参赛选手按照秩序。一一上台献唱。唱完之后,由评委现场打分,最后按照分数高低决出胜负。在这种赛制下,选手的外形条件肤色人种,不可避免会对评委打分产生干扰,舞弊现象更是屡禁不绝。 “盲选”可以很好得规避这些问题,最大限度确保公平公正,对于美国这个多种族国家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果然是天才的奇思秒想。” 杰里.巴斯和菲舍尔也回过味来,慢慢体会到“盲选”的妙味。 “第一轮胜出的选手。将加入四个导师的队伍,由导师负责给予他们专业指导。在节目的第二阶段,导师队伍中的选手展开两两厮杀,弱者淘汰,强者晋级…” 不理会丹尼尔斯等人的惊叹,叶容天继续介绍《美国之声》的赛制规则。叶容天设计的《美国之声》规则和原版的《美国之声》略有出入,去掉了“偷人”环节,节目设置和《华夏好声音》更为接近。 一番讲述,既要阐述赛制规则,又要回答丹尼尔斯等人不时提出的问题。断断续续,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把叶容天累得够呛。 “完美!天才!难以置信!哦,叶。请原谅我,我没办法找到更多美好的词汇来赞美这个绝妙的主意。” 叶容天这边喝咖啡润嗓子,那边丹尼尔斯、杰里.巴斯等人已经迫不及待开始点赞。 “绝对公平,激烈对抗,导师互掐,观众参与。平民英雄。哦,上帝,一个节目竟然能同时包含这么多卖点?” 丹尼尔斯脸形扭曲,鼻孔喷气,好似山岭巨人一般在办公室内来回走动,不时挥舞手臂,忘乎所以。 “不得不说,我特别喜欢‘battle’这个环节。听起来就让人热血澎湃激动不已。” 菲舍尔大胡子一翘,不吝赞叹之声。 美国人虽然自诩文明,骨子里还是一群未开化的野蛮人,崇尚暴力对抗,全球90%的战事都和美国有关。 对于美国人而言,能用枪解决得就坚决不用拳头解决,能用拳头解决得就不会用嘴巴解决,跟华夏人恰好相反。 在美国,对抗性强的节目总是特别受到欢迎,比如“橄榄球”、“自由搏击”、“无限制格斗赛”,这在其他文明国家很少见到。 “现在大家对中央电视台还有没有信心?” 叶容天好整以暇问道。 “有了《the voice》这个王牌节目,我们电视台一定会大放异彩,成为全美最受欢迎的电视台。” 丹尼尔斯不容置疑说道。 “丹尼尔斯先生,既然你这么看好《the voice》,那么这个节目就交给你来负责。《老友记》交给我,你看怎么样?” 老实说,叶容天真不想为了一部电视剧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不过想到丹尼尔斯和杰里.巴斯的冷淡态度,把《老友记》这么经典的剧集交给他们糟踏,叶容天实在于心不忍。没办法,只好亲自抄刀上阵了。 “没问题,叶。” 丹尼尔斯花白的短发如刺猬般根根扎起,两颗蓝眼珠锃亮发光,似有镁条在瞳孔中燃烧。 “我保证将《the voice》打造成为全美国最受欢迎的节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