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富二代莱克斯,和堪萨斯农民之子克拉克。 他俩之所以能成为朋友,还要追溯到那场车祸。 众所周知,在人际交往当中,第一印象往往很重要。 克拉克是莱克斯的救命恩人,又跟对方的教父关系匪浅。 两人通过几次碰面,很容易就产生了好感。 后面的相处过程,他们的友谊更是迅速升温——这样听上去可能有些奇怪。 莱克斯和克拉克都是没什么朋友的自闭男孩,不会缺少共同话题。 所以,骄傲自负的富二代,与性情温厚的农民之子,逐渐成为了挚友。 说到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声。 超人似乎总能吸引到有钱人的注意,从莱克斯-卢瑟到布鲁斯-韦恩。 一个是大都会的资本家,另一个是哥谭的人民富豪。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除了有钱以外,那就是都和克拉克-肯特关系不一般。 再想到,超人还有个老爸是五角大楼将军的记者女朋友,简直人生赢家模板。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献祭了一整个星球的同胞,才换来这份运气。 莱克斯离开宅邸,开着崭新的跑车来到肯特家门口,按了两声喇叭。 没过多久,挂着两个黑眼圈的克拉克就出现在他面前。 “上车。” 戴着墨镜的莱克斯,扬了扬下巴。 “难得的周末,你居然只是在家睡觉?能不能有点精神!” 克拉克苦笑一声,他白天忙着学业功课,橄榄球队训练和挖墙脚。 晚上穿着超人制服,从堪萨斯跑到大都会打击罪犯,惩恶扬善。 一天二十四小时,安排得满满当当,睡眠时间严重不够。 如果不是氪星人体质强悍,晒太阳能补充能量,他早就猝死了。 “莱克斯,我对那些派对不感兴趣,也不想认识其他的女孩子。” 克拉克无奈地坐进副驾驶,他的这位新朋友,最近对自己的感情颇为关注。 不仅专门举办派对,介绍对象,还传授各种各样的撩妹小技巧。 遗憾的是,克拉克属于比较纯情的那一类。 他对那些身材火辣,穿着热裤、短裙,扭着小蛮腰的妹纸,完全不为所动,心里只有拉娜。 “克拉克? 你要丰富自己的生活? 这样才不会被看成‘书呆子’。” 莱克斯笑着说道。 “我借着镇上马术比赛的机会,帮你把拉娜约了出来。” 无精打采的克拉克? 忽然像是磕了兴奋剂一样? 睁大眼睛问道:“马术比赛?”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