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我见到了你喜欢人的样子,也见到了你敷衍我的随意,那种下意识的习以为常……原来,刘念说的后悔是这样。” “……” 仔细想想,我,林一增,一个努力上进的青年,为了那种感动自己的美好感动,丢了多少东西? 如果没有她,我能过什么样的日子呢? 现在就是答案。 “是我喜欢上了喜欢你的自己,所以在八年里做出了许多行为,让你早就习以为常,认为全世界的男人都会这样; 我终于看懂了刘念,也看懂了你所有男朋友都无法跟你久处的原因。 因为,你习惯性的享受了我对你的好,以至于你已经忘记了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一个连文员工作都漏洞百出,还敢傲娇到随便辞职的…… 普通女生。” “温婉,谢谢你,所有送给过你的礼物与城立方的押金,当做是我对你的赔礼。” “希望你能早点走出来。” “希望你明白,刘念也好,其他人也好,对你的喜欢只是想上上你,因为你看起来那么容易上手。” “我,再也不畏惧了。” “……” …………………… 所有真正的离开,都是悄无声息的。 林一增是这样。 这本书也是这样。 林一增从来不认为自己是舔狗。 因为他喜欢的是喜欢温婉的自己。 舔狗与深情的区别界线没那么好分,但是否有被舔狗舔过,则很容易区分。 温婉就是一种范例。 舔狗的存在,会制造出另一种生物,被舔过的人。 希望各位看官,尽量不要接触这两种人。 尤其是不要喜欢上这两种人。 除非你自信能改变他们。 舔狗还好,接触不久没什么问题。 但被舔过的人,接触以后,你会发现他们的行为模式很费解。 他们会觉得,这人怎么不舔我。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