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见到了你喜欢人的样子-《我当舔狗的那些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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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到了你喜欢人的样子,也见到了你敷衍我的随意,那种下意识的习以为常……原来,刘念说的后悔是这样。”

    “……”

    仔细想想,我,林一增,一个努力上进的青年,为了那种感动自己的美好感动,丢了多少东西?

    如果没有她,我能过什么样的日子呢?

    现在就是答案。

    “是我喜欢上了喜欢你的自己,所以在八年里做出了许多行为,让你早就习以为常,认为全世界的男人都会这样;

    我终于看懂了刘念,也看懂了你所有男朋友都无法跟你久处的原因。

    因为,你习惯性的享受了我对你的好,以至于你已经忘记了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一个连文员工作都漏洞百出,还敢傲娇到随便辞职的……

    普通女生。”

    “温婉,谢谢你,所有送给过你的礼物与城立方的押金,当做是我对你的赔礼。”

    “希望你能早点走出来。”

    “希望你明白,刘念也好,其他人也好,对你的喜欢只是想上上你,因为你看起来那么容易上手。”

    “我,再也不畏惧了。”

    “……”

    ……………………

    所有真正的离开,都是悄无声息的。

    林一增是这样。

    这本书也是这样。

    林一增从来不认为自己是舔狗。

    因为他喜欢的是喜欢温婉的自己。

    舔狗与深情的区别界线没那么好分,但是否有被舔狗舔过,则很容易区分。

    温婉就是一种范例。

    舔狗的存在,会制造出另一种生物,被舔过的人。

    希望各位看官,尽量不要接触这两种人。

    尤其是不要喜欢上这两种人。

    除非你自信能改变他们。

    舔狗还好,接触不久没什么问题。

    但被舔过的人,接触以后,你会发现他们的行为模式很费解。

    他们会觉得,这人怎么不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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