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如果蜗牛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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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我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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