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吃肉喝血,此为寇也-《我为万古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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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个驴日的!老子说了这是一票儿大活!让你盯紧一点,看清楚才发响箭!”

    “一个穷车夫,一个憨娃儿,你把他俩剁了能凑出几斤肉?榨出几两油水?他娘的,你个蠢货连当响马都不会,趁早滚出老家种地!”

    为首的粗壮汉子抡动着狼牙棒,作势就要砸下。

    吓得后面那个瘦猴似的青年连忙滚落,趴在地上求饶道:

    “夜色太深,这老家伙驾车走得又急,听着动静不小,我一时没看清,这才发了响箭。”

    瘦猴青年在响马中负责踩点盯梢望风,类似于“斥候”一样的角色。

    “你他娘生了一双招子干什么用?一辆车和一支队伍也分不清?瞎叫唤?要不是老子钻了你姐的被窝,真想一棒砸烂你小子的天灵盖!”

    为首的粗壮汉子单手拎着百把斤重的狼牙棒,有种举重若轻的架势,看样子也是冲开气血大关的一境武者。

    放在响马当中,算得上好手了。

    “这一老一少没什么嚼头,放他们过去算了。”

    为首的粗壮汉子吐了口唾沫,眼睛盯着前方,似是等待着什么。

    有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青脸汉子摇头道:

    “大哥,索性把这两人一并杀了,既干脆又利落。饮马川那边就是因为消息不严,走漏风声,才让我们知道有这一桩大买卖。”

    说罢,他就不等粗壮汉子答应,举枪就扎向那个黝黑车夫。

    铛!

    一声金铁交击!

    狼牙棒半路捣出。

    正好截住那条红缨枪。

    “二弟,我在东山府曾听单天王说过,为人不管做良民,或者做强人都要守一份规矩。响马求财不害命,何必再添两笔无辜血债。”

    为首的粗壮汉子架住自家兄弟的红缨枪,正声道:

    “还是让开道来,让他们赶紧走。对了,徐四、赵五你们再派几个发响箭的哨子往前面探。”

    “去元阳观烧香,若要返程,这里是必经之路,绕不过去!”

    青脸汉子看到大哥出手阻止,只得勒马收枪,但语气中透出几分不满:

    “大哥,平天寨吃得是义军造反饭,立得是替天行道旗,他们讲道理没问题,可我们干得是响马的买卖啊!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有什么不对?”

    “要知道,若是这一票做成了还好,即便给饮马川知道此事,大不了去投靠知世郎。”

    “可若不成,济宁郡以后哪还有我们的容身之地。”

    粗壮汉子心知肚明,眼里闪过一丝挣扎之色。

    他和兄弟们,这一次是冒了天大风险。

    据说,有位凤翔府的贵人前往元阳观烧头香,还想筹办五方大帝的诞辰大典。

    大约就在两天前,粗壮汉子亲眼看见,饮马川的几条汉子脸上有盖不住的激动之色。

    也亲耳听到,这笔买卖里有值上十二万两白银的烫手红货。

    若能成功劫取,当真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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