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离开了青城山,孙医正的确有些依依不舍:“以我太白老弟的才学,有朝一日定能写出被万世传诵的佳作。” “呵,嘴硬心软的老头!” 李丝絮看他激动的样子,失笑道:“真香啊!” 然后指着地图上出了剑南道,往陇右方向的路线,跟柳云莺商量:“丝丝想这样走,你这个在边塞长大的人,觉得可行吗?” “出洮州进了河西,再经兰州去朔关境内,如果吐蕃不来犯,这条路线还是安全的。” 柳云莺问她:“小主子为何要先拐道去雅州?” “跟火浣布有关,丝丝让王元宝在雅州地界找到了能织成火浣布的矿石,但长期接触这种矿石的人,极有可能染病。” 李丝絮叹气:“丝丝也不知道让火浣布问世,是不是做错了。” “所以想去雅州看看,用自己一身医术,尽己所能为开采矿石的百姓做些什么,然后还想研制伤口感染和类似麻沸散那样的中成药,这样我大唐男儿在战场上受伤,能得到有效的救治,减少死亡率……”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六年后的灵州扶风医馆,一个身穿青色胡服,只用一根沉香木簪子挽发的清秀少年,手上拿着一本册子进了安置伤者的后院病房。 她一出现,在养病的伤兵从他身上移不开眼。 因为这个少年长得太过清秀俊逸了! 也不知他是怎么长的,在边关这处风吹日晒的地方,他的肤色竟白皙如玉,瞧着吹弹可破的样子。 这也罢了! 关键他的五官也格外好看。 若是换成女装,灵州城的女孩儿怕是没有比他好看的。 长相已是万里挑一,偏他年岁轻轻,就已经是名震灵州的少年神医。 半个月前送来医馆救治的兵曹李岘,瞧着他关切的看向自己,脸侧起了一丝可疑的红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