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故人-《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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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有时是汹涌澎湃的,但我们那里的水平常总是柔软的、平和的,静静地流着。

    自报家门

    京剧的角色出台,大都有一段相当长的独白。向观众介绍自己的历史,最近遇到什么事,他将要干什么,叫作“自报家门”。过去西方戏剧很少用这种办法。西方戏剧的第一幕往往是介绍人物,通过别人之口互相介绍出剧中人。这实在很费事。中国的“自报家门”省事得多。我采取这种办法,也是为了图省事,省得麻烦别人。

    法国安妮·居里安女士打算翻译我的小说。她从波士顿要到另一个城市去,已经订好了飞机票。听说我要到波士顿,特意把机票退了,好跟我见一面。她谈了对我的小说的印象,谈得很聪明。有一点是别的评论家没有提过,我自己从来没有意识到的。她说我很多小说里都有水。《大淖记事》是这样。《受戒》写水虽不多,但充满了水的感觉。我想了想,真是这样。这是很自然的。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江苏北部一个不大的城市——高邮。在运河的旁边。

    运河西边,是高邮湖。城的地势低,据说运河的河底和城墙垛子一般高。我们小时候到运河堤上去玩,可以俯瞰堤下人家的屋顶。因此,常常闹水灾。县境内有很多河道。出城到乡镇,大都是坐船。农民几乎家家都有船。水不但于不自觉中成了我的一些小说的背景,并且也影响了我的小说的风格。水有时是汹涌澎湃的,但我们那里的水平常总是柔软的、平和的,静静地流着。

    我是一九二〇年生的,三月五日。按阴历算,那天正好是正月十五,元宵节。这是一个吉祥的日子。中国一直很重视这个节日,到现在还是这样。到了这天,家家吃“元宵”,南北皆然。沾了这个光,我每年的生日都不会忘记。

    我的家庭是一个旧式的地主家庭。房屋、家具、习俗,都很旧。整所住宅,只有一处叫作“花厅”的三大间是明亮的,因为朝南的一溜大窗户是安玻璃的。其余的屋子的窗格上都糊的是白纸。一直到我读高中时,晚上有的屋里点的还是豆油灯。这在全城(除了乡下)大概找不出几家。

    我的祖父是清朝末科的“拔贡”。这是略高于“秀才”的功名。据说要八股文写得特别好,才能被选为“拔贡”。他有相当多的田产,大概有两三千亩田,还开着两家药店,一家布店,但是生活却很俭省。他爱喝一点酒,酒菜不过是一个咸鸭蛋,而且一个咸鸭蛋能喝两顿酒。喝了酒有时就一个人在屋里大声背唐诗。他同时又是一个免费为人医治眼疾的眼科医生。我们家看眼科是祖传的。在孙辈里他比较喜欢我。他让我闻他的鼻烟。有一回我不停地打嗝,他忽然把我叫到跟前,问我他吩咐我做的事做好了没有。我想了半天,他吩咐过我做什么事呀?我使劲地想。他哈哈大笑:“嗝不打了吧!”他说这是治打嗝的最好的办法。他教过我读《论语》,还教我写过初步的八股文,说如果在清朝,我完全可以中一个秀才(那年我才十三岁)。他赏给我一块紫色的端砚,好几本很名贵的原拓本字帖。一个封建家庭的祖父对于孙子的偏爱,也仅能表现到这个程度。

    我的生母姓杨。杨家是本县的大族。在我三岁时,她就死去了。她得的是肺病,早就一个人住在一间偏屋里,和家人隔离了。她不让人把我抱去见她,因此我对她全无印象。我只能从她的遗像(据说画得很像)上知道她是什么样子,另外我从父亲的画室里翻出一摞她生前写的大楷,字写得很清秀。由此我知道我的母亲是读过书的。她嫁给我父亲后还能每天写一张大字,可见她还过着一种闺秀式的生活,不为柴米操心。

    我父亲是我所知道的一个最聪明的人,多才多艺。他不但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一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他还练过中国的武术。他有一间画室,为了用色准确,裱糊得“四白落地”。他后半生不常作画,以“懒”出名。他的画室里堆积了很多求画人送来的宣纸,上面都贴了一个红签,“敬求法绘,赐呼××”。我的继母有时提醒:“这几张纸,你该给人家画画了。”父亲看看红签,说:“这人已经死了。”每逢春秋佳日,天气晴和,他就打开画室作画。我非常喜欢站在旁边看他画:对着宣纸端详半天,先用笔杆的一头或大拇指指甲在纸上划几道,决定布局,然后画花头、枝干,布叶,勾筋。画成了,再看看,收拾一遍,题字,盖章,用摁钉钉在板壁上,再反复看看。他年轻时曾画过工笔的菊花,能辨别、表现很多菊花品种。因为他是阴历九月生的,在中国,习惯把九月叫作菊月,所以对菊花特别有感情。后来就放笔作写意花卉了。他的画,照我看是很有功力的。可惜局促在一个小县城里,未能浪游万里,多睹大家真迹。又未曾学诗,题识多用成句,只成“一方之士”,声名传得不远。很可惜!他学过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都会。他的胡琴拉得很好。几乎所有的中国乐器我们家都有过,包括唢呐、海笛。他吹过的箫和笛子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好的箫笛。他的手很巧,心很细。我母亲的冥衣(中国人相信人死了,在另一个世界——阴间还要生活,故用纸糊制了生活用物烧了,使死者可以“冥中收用”,统称明器)是他亲手糊的。他选购了各种砑花的色纸,糊了很多套,四季衣裳,单夹皮棉,应有尽有。“裘皮”剪得极细,和真的一样,还能分出羊皮、狐皮。他会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个蜈蚣——这是风筝最难糊的一种,带着儿女到麦田里去放。蜈蚣在天上矫矢摆动,跟活的一样。这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一天。他放蜈蚣用的是胡琴的“老弦”。用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他养过鸟,养过蟋蟀。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小片,再用胶水一片一片逗拢粘固,做成小船、小亭子、八面玲珑绣球,在里面养金铃子——一种金色的小昆虫,磨翅发声如金铃。我父亲真是一个聪明人。如果我还不算太笨,大概跟我从父亲那里接受的遗传因子有点关系。我的审美意识的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

    我父亲是个随便的人,比较有同情心,能平等待人。我十几岁时就和他对坐饮酒,一起抽烟。他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他的这种脾气也传给了我。不但影响了我和家人子女、朋友后辈的关系,而且影响了我对我所写的人物的态度以及对读者的态度。

    我的小学和初中是在本县读的。

    小学在一座佛寺的旁边,原来即是佛寺的一部分。我几乎每天放学都要到佛寺里逛一逛,看看哼哈二将、四大天王、释迦牟尼、迦叶阿难、十八罗汉、南海观音。这些佛像塑得生动。这是我的雕塑艺术馆。从我家到小学要经过一条大街,一条曲曲弯弯的巷子。我放学回家喜欢东看看西看看,看看那些店铺,手工作坊、布店、酱园、杂货店、爆仗店、烧饼店、卖石灰麻刀的铺子、染坊……我到银匠店里去看银匠在一个模子上錾出一个小罗汉,到竹器厂看师傅怎样把一根竹竿做成耙草的筢子,到车匠店看车匠用硬木车旋出各种形状的器物,看灯笼铺糊灯笼……百看不厌。有人问我是怎样成为一个作家的,我说这跟我从小喜欢东看看西看看有关。这些店铺、这些手艺人使我深受感动,使我闻嗅到一种辛劳、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这一路的印象深深注入我的记忆,我的小说有很多篇写的便是这座封闭的、褪色的小城的人事。

    初中原是一个道观,还保留着一个放生鱼池。池上有飞梁(石桥),一座原来供奉吕洞宾的小楼和一座小亭子。亭子四周长满了紫竹(竹竿深紫色)。这种竹子别处少见。学校后面有小河,河边开着野蔷薇。学校挨近东门,出东门是杀人的刑场。我每天沿着城东的护城河上学、回家,看柳树,看麦田,看河水。

    我自小学五年级至初中毕业,教国文的都是一位姓高的先生。高先生很有学问,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古文中,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

    我读的高中是江阴的南菁中学。这是一座创立很早的学校,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这个学校注重数理化,轻视文史。但我买了一部词学丛书,课余常用毛笔抄宋词,既练了书法,也略窥了词意。词大都是抒情的,多写离别。这和少年人每易有的无端感伤情绪易于相合。到现在我的小说里还带有一点隐隐约约的哀愁。

    读了高中二年级,日本人占领了江南,江北危急。我随祖父、父亲在离城稍远的一个村庄的小庵里避难。在庵里大概住了半年。我在《受戒》里写了和尚的生活。这篇作品引起注意,不少人问我当过和尚没有。

    我没有当过和尚。在这座小庵里我除了带了准备考大学的教科书,只带了两本书,一本《沈从文小说选》,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说得夸张一点,可以说这两本书定了我的终身。这使我对文学形成比较稳定的兴趣,并且对我的风格产生深远的影响。我父亲也看了沈从文的小说,说:“小说也是可以这样写的?”我的小说也有人说是不像小说,其来有自。

    一九三九年,我从上海经香港,借道越南到昆明考大学。到昆明,得了一场恶性疟疾,住进了医院。这是我一生第一次住院,也是唯一的一次。高烧超过四十度。护士给我注射了强心针,我问她:“要不要写遗书?”我刚刚能喝一碗蛋花汤,晃晃悠悠进了考场。考完了,一点把握没有。天保佑,发了榜,我居然考中了第一志愿: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

    我成不了语言文字学家。我对古文字有兴趣的只是它的美术价值——字形。我一直没有学会国际音标。我不会成为文学史研究者或文学理论专家,我上课很少记笔记,并且时常缺课。我只能从兴趣出发,随心所欲,乱七八糟地看一些书。白天在茶馆里,夜晚在系图书馆。于是,我只能成为一个作家了。

    不能说我在投考志愿书上填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是冲着沈从文去的,我当时有点恍恍惚惚,缺乏任何强烈的意志。但是“沈从文”是对我很有吸引力的,我在填表前是想到过的。

    沈先生一共开过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中国小说史,我都选了。沈先生很欣赏我。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沈先生实在不大会讲课。讲话声音小,湘西口音很重,很不好懂。他讲课没有讲义,不成系统,只是即兴的漫谈。他教创作,反反复复,经常讲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学生都不大理解这是什么意思。我是理解的。照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在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的都是次要的,派生的。作者的心要和人物贴近,富同情,共哀乐。什么时候作者的笔贴不住人物,就会虚假。写景,是制造人物生活的环境。写景处即是写人,景和人不能游离。常见有的小说写景极美,但只是作者眼中之景,与人物无关。这样有时甚至会使人物疏远。即作者的叙述语言也须和人物相协调,不能用知识分子的语言去写农民。我相信我的理解是对的。这也许不是写小说唯一的原则(有的小说可以不着重写人,也可以有的小说只是作者在那里发议论),但是是重要的原则。至少在现实主义的小说里,这是重要原则。

    沈先生每次进城(为了躲日本飞机空袭,他住在昆明附近呈贡的乡下,有课时才进城住两三天)我都去看他,还书、借书,听他和客人谈天。他上街,我陪他同去,逛寄卖行、旧货摊,买耿马漆盒,买火腿月饼。饿了,就到他的宿舍对面的小铺吃一碗加一个鸡蛋的米线。有一次我喝得烂醉,坐在路边,他以为是一个生病的难民,一看,是我!他和几个同学把我架到宿舍里,灌了好些酽茶,我才清醒过来。有一次我去看他,牙疼,腮帮子肿得老高,他不说一句话,出去给我买了几个大橘子。

    我读的是中国文学系,但是大部分时间是看翻译小说。当时在联大比较时髦的是a.纪德,后来是萨特。我二十岁开始发表作品。外国作家我受影响较大的是契诃夫,还有一个西班牙作家阿索林。我很喜欢阿索林,他的小说像是覆盖着阴影的小溪,安安静静的,同时又是活泼的,流动的。我读了一些弗吉尼亚·伍尔芙的作品,读了普鲁斯特小说的片段。我的小说有一个时期明显地受了意识流方法的影响,如《小学校的钟声》《复仇》。

    离开大学后,我在昆明郊区一个联大同学办的中学教了两年书。《小学校的钟声》和《复仇》便是这时写的。当时没有地方发表。后来由沈先生寄给上海的《文艺复兴》,郑振铎先生打开原稿,发现上面已经叫蠹虫蛀了好些小洞。

    一九四六年初秋,我由昆明到上海。经李健吾先生介绍,到一个私立中学教了两年书。一九四八年初春离开。这两年写了一些小说,结为《邂逅集》。

    到北京,失业半年,后来到历史博物馆任职。陈列室在午门城楼上,展出的文物不多,游客寥寥无几。职员里住在馆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住的那间据说原是锦衣卫值宿的屋子。为了防火,当时故宫范围内都不装电灯,我就到旧货摊上买了一盏白瓷罩子的古式煤油灯。晚上灯下读书,不知身在何世。北京一解放,我就报名参加了四野南下工作团。

    我原想随四野一直打到广州,积累生活,写一点刚劲的作品。不想到武汉就被留下来接管文教单位,后来又被派到一个女子中学当副教导主任。一年之后,我又回到北京,到北京市文联工作。一九五四年,调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

    自一九五〇年至一九五八年,我一直当文艺刊物编辑,编过《北京文艺》《说说唱唱》《民间文学》。我对民间文学是很有感情的。民间故事丰富的想象和农民式的幽默,民歌比喻的新鲜和韵律的精巧使我惊奇不置。但我对民间文学的感情被割断了。一九五八年,我被错划成右派,下放到长城外面的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动,将近四年。

    这四年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我和农业工人(即是农民)一同劳动,吃一样的饭,晚上睡在一间大宿舍里,一铺大炕(枕头挨着枕头,虱子可以自由地从最东边一个人的被窝里爬到最西边的被窝里)。我比较切实地看到中国的农村和中国的农民是怎么回事。

    一九六二年初,我调到北京京剧团当编剧,一直到现在。

    我二十岁开始发表作品,今年六十八岁,写作时间不可谓不长。但我的写作一直是断断续续,一阵一阵的,因此数量很少。过了六十岁,就听到有人称我为“老作家”,我觉得很不习惯。第一,我不大意识到我是一个作家;第二,我没有觉得我已经老了。近两年逐渐习惯了。有什么办法呢,岁数不饶人。杜甫诗:“座下人渐多。”现在每有宴会,我常被请到上席,我已经出了几本书,有点影响。再说我不是作家,就有点矫情了。我算什么样的作家呢?

    我年轻时受过西方现代派的影响,有些作品很“空灵”,甚至很不好懂。这些作品都已散失。有人说翻翻旧报刊,是可以找到的,劝我搜集起来出一本书。我不想干这种事,实在太幼稚,而且和人民的疾苦距离太远。我近年的作品渐趋平实。在北京市作协讨论我的作品的座谈会上,我作了一个简短的发言,题为“回到民族传统,回到现实主义”,这大体上可以说是我现在的文学主张。我并不排斥现代主义。每逢有人诋毁青年作家带有现代主义倾向的作品时,我常会为他们辩护。我现在有时也偶尔还写一点很难说是纯正的现实主义的作品,比如《昙花·鹤和鬼火》,就是在通体看来是客观叙述的小说中有时还夹带一点意识流片段,不过评论家不易察觉。我的看似平常的作品其实并不那么老实。我希望能做到融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不今不古,不中不西。

    我是较早意识到要把现代创作和传统文化结合起来的。和传统文化脱节,我以为是开国以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文学的一个缺陷——有人说这是中国文化的“断裂”,这说得严重了一点。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在昆明教中学时案头常放的一本书是《庄子集解》。但是我对庄子感极大的兴趣的,主要是其文章,至于他的思想,我到现在还不甚了了。我自己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夫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他可以发脾气,赌咒发誓。我很喜欢《论语·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他让在座的四位学生谈谈自己的志愿,最后问到曾晳(点):

    “点,尔何如?”

    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

    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这写得实在非常美。曾点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

    我很喜欢宋儒的诗:

    万物静观皆自得,

    四时佳兴与人同。

    说得更实在的是:

    顿觉眼前生意满,

    须知世上苦人多。

    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许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我的小说似乎不讲究结构。我在一篇谈小说的短文中,说结构的原则是:随便。有一位年龄略低我的作家每谈小说,必谈结构的重要。他说:“我讲了一辈子结构,你却说:随便!”我后来在谈结构的前面加了一句话:“苦心经营的随便。”他同意了。我不喜欢结构痕迹太露的小说,如莫泊桑,如欧·亨利。我倾向“为文无法”,即无定法。我很向往苏轼所说的:“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我的小说在国内被称为“散文化”的小说。我以为散文化是世界短篇小说发展的一种(不是唯一的)趋势。

    我很重视语言,也许过分重视了。我以为语言具有内容性。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外部的,不只是形式、是技巧。探索一个作者的气质、他的思想(他的生活态度,不是理念),必须由语言入手,并始终浸在作者的语言里。语言具有文化性。作品的语言映照出作者的全部文化修养。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包世臣论王羲之字,看来参差不齐,但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好的语言正当如此。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液汁流转,一枝摇,百枝摇。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我认为一篇小说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的。作者写了,读者读了,创作过程才算完成。作者不能什么都知道,都写尽了。要留出余地,让读者去捉摸,去思索,去补充。中国画讲究“计白当黑”。包世臣论书以为当使字之上下左右皆有字。宋人论崔颢的《长干曲》“无字处皆有字”。短篇小说可以说是“空白的艺术”。办法很简单:能不说的话就不说。这样一篇小说的容量就会更大了,传达的信息就更多。以己少少许,胜人多多许。短了,其实是长了。少了,其实是多了。这是很划算的事。

    我这篇“自报家门”实在太长了。

    我的家

    十年前我回了一次家乡,一天闲走,去看了看老家的旧址,发现我们那个家原来是不算小的。我家的大门开在科甲巷(不知道为什么这条巷子起了这么个名字,其实这巷里除了我的曾祖父中过一名举人,我的祖父中过拔贡外,没有别的人家有过功名),而在西边的竺家巷有一个后门。我的家即在这两条巷子之间。临街是铺面。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我们家在这些店铺的后面,占地多少平方米我不知道,但总是不小的,住起来是相当宽敞的。

    这所老宅子分作东西两截,或两区。东边住着祖父母(我们叫“太爷”“太太”)和大房——大伯父一家。西边是二房(我的二伯母)和三房——我父亲的一家。东西地势相差约有三尺,由东边到西边要上几层台阶。

    正屋的东边的套间住着太爷、太太,西边是大伯父和大伯母(我们叫“大爷”“大妈”)。当中是一个堂屋,因为敬神祭祖都在这间堂屋里,所以叫作“正堂屋”。正堂屋北面靠墙是一个很大的“老爷柜”,即神案,但我们那里都叫作“老爷柜”,这东西也确实是一个很长的大柜,当中和两边都有抽屉,下面还有钉了铜环的柜门。老爷柜上,当中供的是家神菩萨,左边是文昌帝君神位,右边是祖宗龛——一个细木雕琢的像小庙一样的东西,里面放着祖宗的牌位——神主。这正堂屋大概是我的曾祖父手里盖的,因为两边板壁上贴着他中秀才、中举人的报条。有年头了。原来大概是相当恢宏的。庭柱很粗,是“布灰布漆”的——木柱外涂瓦灰,裹以夏布,再施黑漆。到我记事时漆灰有多处已经剥落。这间老堂屋的铺地的箩底砖(方砖)的边角都磨圆了,而且特别容易返潮。天将下雨,砖地上就是潮乎乎的。若遇连阴天,地面简直像涂了一层油,滑的。我很小就知道“础润而雨”。用不着看柱础,从正堂屋砖地,就知道雨一时半会儿晴不了。一想到正堂屋,总会想到下雨,有时接连下几天,真是烦人。雨老不停,我的一个堂姐就会剪一个纸人贴在墙上,这纸人一手拿着簸箕,一手拿笤帚,风一吹,就摇动起来,叫“扫晴娘”。也真奇怪,扫晴娘扫了一天,第二天多少会放晴。

    这间正堂屋的用处是:过年时敬神,清明祭祖。祭祖时在正中的方桌上放一大碗饭,这碗特别的大,有一个小号洗脸盆那样大,很厚,是白色的古瓷的,除了祭祖装饭外,不作别的用处。饭压得很实,鼓起如坟头,上面插了好多双红漆的筷子。筷子插多少双,是有定数的,这事总是由我的祖母做。另有四样祭菜。有一盘白切肉,一盘方块粉——绿豆粉,切成名片大小,三分厚。这方块粉在祭祖后分给两房。这粉一点味道都没有,实在不好吃,所以我一直记得。其余两样祭菜已无印象。十月朝(旧历十月初一)“烧包子”,即北方的“送寒衣”。一个一个纸口袋,内装纸钱,包上写明各代考妣冥中收用,一袋一袋排在祭桌前,下面铺一层稻草。磕头之后,由大爷点火焚化。每年除夕,要在这方桌上吃一顿团圆饭。我们家吃饭的制度是:一口锅里盛饭,大房、三房都吃同一锅饭,以示并未分家;菜则各房自炒,又似分爨。但大年三十晚上,祖父和两房男丁要同桌吃一顿。菜都是太太手制的。照例有一大碗鸭羹汤,鸭丁、山药丁、慈姑丁合烩。这鸭羹汤很好吃,平常不做,据说是徽州做法。我们的老家是徽州(姓汪的很多人的老家都是徽州),我们家有些菜的做法还保持徽州传统。比如肉丸蘸糯米蒸熟,有些地方叫珍珠丸子或蓑衣丸子,我们家则叫“徽团”。

    我对大堂屋有一点特殊的记忆,是我曾在这里当过一回孝子。我的二伯父(二爷)死得早,立嗣时经过一番讨论。按说应该由长房次子,我的堂弟曾炜过继,但我的二伯母(二妈)不同意,她要我,因为她和我的生母感情很好,从小喜欢我。我是次房长子,长子过继,不合古理。后来是定了一个折中方案,曾炜和我都过继给二妈,一个是“派继”,一个是“爱继”。二妈死后,娘家提了一些条件,一是指定要用我祖父的寿材盛殓。太爷五十岁时就打好了寿材,逐年加漆,漆皮已经很厚了。因为二妈是年轻守节,娘家提出,不能不同意。一是要在正堂屋停灵,也只好同意了(本来上有老人,是不该在正屋停灵的)。我和曾炜于是履行孝子的职责,亲视含殓(围着棺材走一圈),戴孝披麻,一切如制。最有意思的是逢七的时候得陪张牌李牌吃饭。逢七,鬼魂要回来接受烧纸,由两个鬼役送回来。这两个鬼役即张牌李牌。一个较大的方杌凳,两副筷子,一碟白肉,一碟豆腐,两杯淡酒。我和曾炜各用一个小板凳陪着坐一会儿。陪鬼役吃饭,我还是头一回。六七开吊,我是孝子一直在场,所以能看到全部过程。家里办丧事,气氛和平常全不一样,所有的人都变得庄严肃穆起来。开吊像是演一场戏,大家都演得很认真。“初献”“亚献”“终献”,有条不紊,节奏井然。最后是“点主”。点主要一个功名高的人。给我的二伯母点主的是一个叫李芳的翰林,外号李三麻子。“点主”是在神主上加点。神主(木制小牌位)事前写好“×孺人之神王”,李三麻子就位后,礼生喝道:“凝神,想象,请加墨主。”李三麻子拈起一支新笔在“王”字上加一墨点。礼生再赞:“凝神,想象,请加朱主。”李三麻子用朱笔在墨点上加一点。这样死者的魂灵就进入神主了。我对“凝神,想象”印象很深,因为这很有点诗意。其实李三麻子对我的二伯母无从想象,因为他根本没有见过我的二伯母。

    正堂屋对面,隔一个天井,是穿堂。

    穿堂对面原来有一排三开间的房子,是我的叔曾祖父的一个老姨太太住的。房子很旧了,屋顶上长了很多瓦松,隔扇上糊的白纸都已成了灰色。这位老姨太太多年衰病,总是躺着。这一排房子里听不到一点声音,非常寂静,只有这位老姨太太的女儿——我们叫她小姑奶奶,带着孩子来住一阵,才有一点活气。

    老姨太太死了,她没有儿子,由我一个叔祖父过继给她。这位叔祖父行六,我们叫他六太爷。这是个很有风趣的人,很喜欢孩子。老姨太太逢七,六太爷要来守灵烧纸。烧了纸,他弄一壶酒,慢慢喝着,给孩子讲故事——说书,说《大侠甘凤池》,一直说到深夜。因此,我们总是盼着老姨太太逢七。

    祖父过六十岁的头年,把东边的房屋改建了一下,正堂屋没动,穿堂加大了。老姨太太原来住的一排房子拆了,盖了一个“敞厅”。房屋翻盖的情况我还记得,先由瓦匠头、木匠头挖出整整齐齐的一方土,供在老爷柜上。破土后,请全体瓦木匠在正堂屋吃一次饭。这顿饭的特别处是有一碗泥鳅,泥鳅我们家是不进门的,但是请瓦木匠必得有这道菜,这是规矩。我觉得这规矩对瓦木匠颇有嘲讽意味。接着是上梁竖柱,放鞭炮,撒糕馒,如式。

    敞厅的特点是敞,很宽敞。盖得后,祖父的六十大寿在这里布置过寿堂,宴过客,此外就没有怎么用过,平常总是空着。我的堂姐姐有时把两张方桌拼起来,在上面缝被子。

    敞厅对面,一道砖墙之外,是花园。花园原来没有园名,祖父命之曰“民圃”,因为他字铭甫,取其谐音。我父亲选了两块方砖,刻了“民圃”两个小篆,嵌在一个六角小门的额上。但是我们还是叫它花园,不叫民圃。祖父六十大寿时自撰了一副长联,末署“民圃叟六十自寿”,“民圃”字样也只在长联里出现过,别处没有用过。

    西边半截的房屋大概是祖父手里盖的,格局较小,主要房屋只是两个堂屋,上堂屋和下堂屋。

    上堂屋两边的套间,东侧是三房,西侧是二房。

    我的二伯父早逝,我没有见过。他房间里的板壁上挂着他的八寸放大照片,半侧身,穿着一身古典燕尾服,前身无下摆,雪白的圆角硬领衬衫,一只胳臂夹着一根象牙头的短手杖,完全是年轻的英国绅士派头,很英俊。听我父亲说,二伯父是个性格很刚烈的人。他是新党,但崇拜的不是孙文而是黄兴。有一次历史教员(那时叫作“教习”)在课堂上讲了黄兴几句不恭敬的话,他上去就给了这个教员一个嘴巴子。二伯父和我父亲那时都在南京读中学(旧制中学)。他的死也跟他的负气任性的脾气有关。放暑假从南京回来,路过镇江,带着行李,镇江车站的搬运工人敲了他们一下,索价很高。二伯父一生气,把几个人的行李绑在一起,一个人就背了起来。没有走几步,一口血吐在地上,从此不起。

    二伯母守节有年,她变得有些古怪。我的小说《珠子灯》里所写的孙小姐的原型,就是我的二伯母。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有一个人是常上她屋里去的,我。我去了,坐在她床前的杌凳上,陪她一会儿。她精神好的时候,教我《长恨歌》《西厢记·长亭》:

    春风桃李花开日,

    秋雨梧桐叶落时。

    碧云天,

    黄花地,

    西风紧,

    北雁南飞。

    晓来谁染霜林醉,

    总是离人泪。

    也有的时候,她也会讲一点轻松一些的文学故事,念苏东坡嘲笑小妹的诗:

    人前走不上三五步,

    额头先到画堂前。

    这样的时候,她脸上也会有一点笑意。她的记忆很好,教我念诗,都是背出来的。她背诗,抑扬顿挫,节奏很强,富于感情,因此她教过我的诗词,我一直记得很清楚。她的诗词,是邑中一个老名士教的。

    她老是叫我坐在她床前吃东西,吃饭,吃点心。吃两口,她就叫我张开嘴让她看看。接着就自言自语:“王二娘个猫,王二娘个猫,王二娘个猫。”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她是王二娘,我是她的猫?有时我不在跟前,她一个人在屋里也叨咕:“王二娘个猫,王二娘个猫。”

    每年夏天,她要回娘家住一阵。归宁那天,且出不了房门哩。跨出来,转身又跨进去,跨出来,又跨进去。轿子等在大门口(她回娘家都是坐轿子),轿前两盏灯笼换了几次蜡烛,她还没跨出房门。

    这种精神状态,我们那里叫作“魔”。

    下堂屋左边是我父亲的画室,右边是“下房”,女佣住的地方。

    下堂屋南,一道花瓦墙外,即是花园,墙上也有一个小六角门。

    开开六角门,是一片砖墁的平地。更南,是花厅。花厅是我们这所住宅里最明亮的屋子,南边一溜全是大玻璃窗,听说我父亲年轻时常请一些朋友来,在花厅里喝酒,唱戏,吹弹歌舞,到我记事的时候,就没有看过这种热闹。花厅也总是闲着。放暑假,我们到花厅里来做假期作业。每年做酱的时候,我的祖母在花厅里摊晾煮熟的黄豆和烤过的发面饼,让豆、饼长毛发酵。花厅外的砖地上有一口大缸,装着豆酱,一口浅缸,装着甜面酱。

    砖地东面,是一个花台,种着四棵很大的蜡梅花,主干都有碗口粗,每年开很多花。这种蜡梅的花心是紫檀色的。按说“磬口檀心”是蜡梅的名种,但是我们那里重白心的,叫作“冰心蜡梅”,而将檀心者起一个不好听的名称,叫“狗心蜡梅”。下雪之后,上树摘花,是我的事。蜡梅的骨朵很密。相中一大枝,折下来,养在大胆瓶里,过年。

    蜡梅花的对面,是两棵桂花。一棵金桂,一棵银桂。每年秋天,吐蕊开花。桂花树下,长了一片萱草,也没人管它,自己长得很旺盛。萱花未尽开时摘下,阴干,我们那里叫作金针,北方叫作黄花菜。我小时最讨厌黄花菜,觉得淡而无味。到了北方,学做打卤面,才知道缺这玩意还不行。

    桂花树后,是南北向的花瓦墙,墙上开一圆门,即北方所说的月亮门。

    出圆门,是一畦菜地。我的祖母每年在这里种乌青菜,即上海人所说的塌苦菜。这块菜地土很瘦,乌青菜都不肥大,而茎叶液汁浓厚,旋摘煮食,味道极好,远胜市上买来的,叫作“起水鲜”。经霜后,叶缘皆作紫红色,尤其甜美。

    菜畦左侧有一棵紫薇,一房多高,开花时乱红一片,晃人眼睛。游蜂无数——齐白石爱画的那种大个的黑蜂,穿花抢蕊,非常热闹。西侧,有一座六角亭,可以小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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