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端方-《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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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吉城中,每日清晨都会起一层非常轻薄的晨雾,等日头微微升上去一点的时候,雾气散去,地面便会蒙上一层薄薄的水汽,若是晴天,等日头完全升起,便蒸腾散了,一条细细的护城河爱答不理地穿过城墙下的水道,安安静静的。
一个背着破旧行囊的男人走进了便是踩着晨雾方消的水汽,走进了城中。
他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却并不显得落魄,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潇洒之意,身着长衫,一条胳膊肘上还打着补丁,眉眼好像总是含着些许笑意似的,看起来一点也不急着赶路,仿佛出来游山玩水闲晃一样,四处走走停停,看哪里都新奇,这让他的眼神看起来很年轻,然而脸上却煞风景地留着一把猥琐兮兮的山羊胡。
他腰上别着两个巴掌大的铜铃,那铃铛个头很大,然而声音却并不蠢,好像挂在姑娘闺阁链子上的小风铃一样,随着他慢条斯理的脚步,一路叮叮铃铃响个不停,有早起做小生意的路人听了,都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
男人引人注目的还不止这个,他肩膀上停着一只大鸟,趾高气扬地昂着脖子,那一身的羽毛在晨曦中像是五彩的缎子一样,比孔雀还要艳丽些。
可是旁人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那大鸟的模样,便见它忽然展开双翼,直冲上天,仿佛融化在了开始刺眼起来的天光里,然后盘旋两圈飞走了。
男人肩膀骤然一轻,他也不在意,随便坐在了一个馄饨摊前,眯起眼望着大鸟飞走的方向,豪迈地喊道:“老板,来一大碗馄饨,再加四个烧饼!”
他想了片刻,又补充道:“肉馅!”
摊子老板应了一声,片刻端上来,男人就像是饿死鬼投胎一样,眼睛登时绿了,他那一口山羊胡看来丝毫没有影响嘴的功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便干掉了一个脸那么大的酥皮烧饼,绝不超过三口,也不知是怎么塞进去的。
老板才放下东西,还没来得及转身走开,便目睹了这么一幕,不由心有戚戚然地打量了男人一番,心道这位爷不会是个没钱的吧?
这位爷确实没钱,不过有人给他付钱。
当他一口气把四个烧饼啃得渣都不剩,仿佛喝水似的把一个大海碗的混沌也都倒进了肚子的时候,便看见一队人往这边走来,有人认出了这是新上任的“古吉”城主手下的红巾军,立刻退避开给他们让路。
古吉城主走马灯一样地换人,虽说这位姓顾的还算是最仁义的,可是百姓们却已经战战兢兢地成了习惯。
为首的却是个身着便装的青年人,肩膀上站着方才飞走的那只大鸟。细看起来,他走路并不算很慢,然而不知为什么,就是给人一种悠闲拖沓的感觉。
男人砸吧砸吧嘴,用袖子抹了一把嘴上的油,装模作样地站起来,对来人长揖见礼道:“这位想必就是施先生了吧?”
施无端看了他一会,仿佛没反应过来似的,好半晌,才点头“啊”了一声,回礼道:“夏掌门,久闻大名,失敬失敬。”
两人便站在馄饨摊前,你一言我一语地客气起来,无非是“久闻大名”“愧不敢当”之类胡捧臭脚的话,仿佛非要将酸腐文人见面时拜山头的那套词说完整,懒婆娘裹脚布似的又臭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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