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爹,你是想我死啊!-《重生洪荒当宠物:我妈是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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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来!”

    轩辕一把便抢过了红色小旗的指挥权,而叶明则是信手拿起了蓝色的小旗,一翻开旗底,一个小巧的“商”字,便赫然在目。

    “三叔,看来我运气不错。”

    “呸!手底下见真章!”

    而在两个时辰之后,看着努力将残余军力集结在都城,等待最后一搏的轩辕,神农便微微摇了摇头。

    “三弟,你的心,燥了,这场,是你输了。”

    轩辕却仍是梗着脖子,死不认输:“这小子,我明明是要跟他斗兵法,这小子居然又给我玩盘外招!”

    “安排收拢的残军在我大军周遭唱夏歌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咱们明刀明枪的战场上干啊!”

    叶明则是笑着将手中小旗扔下:“三叔,咱们可都知道,影响战争胜负的东西可太多了,纵使是你当年,若不是九天玄女姐姐替你请出旱魃,你还不是要输?”

    “来嘛,三叔,爷们点,输给我不丢人的,前些日子,二叔不也输给我了么?”

    原本轩辕的心情是极差的:谁被自家侄子打了个灰头土脸能痛快啊!

    但是,听到神农也输了,轩辕顿时便来了精神!

    “说说,说说!你二叔咋输的?明辨药草之能这方面,难道你还能胜过你二叔?”

    叶明笑笑:“二叔给我上的第一堂课,便是用药有规,用方有法,只要我能让他服下毒药,便算他输。”

    “那一次,我将三叔你那张万金方药量调大了足足三成,对于普通人而言,已是致死之量,但二叔一时迷糊,却并未发觉,这便被我取了个巧。”

    而此时,伏羲的身影也已经出现在了两人身后,面上,更是带着得意的微笑。

    “行了,小子,别得意了,明天,你便出这火云洞天替为父办事去!”

    “啥事儿啊?”

    “如今三年都过去了,当年你跟那位太白金星聊过的事儿,也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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