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娘,我回来啦!-《重生洪荒当宠物:我妈是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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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比三清,女娲娘娘的锦绣天乃是天外天之中最有“人气”的地方,除了灵气极度充裕,而且并无人族以外,其他的倒是与洪荒大地一般无二。

    要上天外天,便要过了这三十三天,顶过罡风雷瀑,方可到达,而叶明身上有伏羲亲传的八卦牒护体,要过这罡风雷瀑真就跟玩一样。

    近乡情怯,这话不仅仅适用于人,所有有灵智的生物皆是有这般感情的,而过了三十三天之后,看着那花团锦簇的锦绣天就在头上,叶明下意识的欢呼一声,随即,一头便扎入了这锦绣天中。

    轻车熟路的找到女娲宫,叶明二话不说,身上白光一闪,便再度化作了本体。

    不过,如今叶明的本体也早已长大成型,得益于自家二叔神农的辛勤投喂,叶明这幅身躯之内暗伤早已尽去,又在火云洞天之中吃了将近三年的灵米,身躯早已长成了。

    如今的叶明,身躯如同一只缩小版的豹子,整个体态呈现出一种流畅的美感,而一身的毛发则更是溜光水滑,在日头的映照之下显得高贵而又美丽。

    当然,脸盘子还是那般圆润,不过,配上这已然长成的身躯,这颇有些圆鼓鼓的脸盘子不仅不显得肥硕,更显得无比可爱。

    叶明三蹦两蹦的跳到女娲宫门前,二话不说便伸出爪子,重重的叩了叩门。

    “娘,娘,我回来啦!”

    而正在点着宝莲灯看话本的女娲也立马就听到了自家儿子叫门的声音,下意识的轻唾了一句。

    “多大人了,回来了还要为娘给你开门啊!自己进来!”

    素手往上一举,轻轻一挥,那无比厚重的石门便缓缓露出一条缝隙,叶明二话不说,化作一道白色闪电,顿时便钻进了女娲宫内。

    看着女娲宫里那些熟悉的布置,叶明的眼睛都下意识的有些微微湿润。

    【千好万好不如自己家里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古人诚,不欺我!】

    正当叶明准备缅怀一下,然后去角落的九土息壤猫砂盆上舒舒服服的来上一泡,感受感受那曾经的美好之时,一股大力猛然便将叶明的身躯拽起,直直飞了起来。

    “喵~”

    还没等叶明出声,自己这具身躯顿时便感受到了那熟悉的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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