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三章:征服-《唐朝最佳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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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探驿信,诛九族,丢了信件,斩,驿所负责人,驿站负责人,将会承担连带责任,同样的,若是没有及时发出信件,因此而耽误了时间,后果也同样很严重。
驿站的工作很轻松,俸禄也不错,但要求却一点也不低,比起衙门来说,他们显然更容易丢命。
特别是这种插着三面旗子的信件,就是到了长安那个官员多如毛的地方,也没人敢拦下来打听一句。
雅州距离长安直线距离大约一千四百里,但实际上的距离,早已经超过了一千八百里,甚至更多。
因为一部分地区有驿道,所以实际距离大约在一千七百余里左右。
即便是一路上全程加急,为了节约时间,更是有不少的驿员直接穿城而过,引起一阵阵的骚动,甚至还因此有人因为没来得及躲闪,直接被驿马给撞翻在地的。
什么?把驿员扣下来赔钱?
醒醒吧骚年,停是不可能停下来的,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更加不会!
至于赔钱……做梦去吧!
那个被驿马撞到的百姓,浑身上下更是有数根骨头都被撞断,更是当场吐出一口鲜血。
可在看清撞到自己的那人之后,那百姓的选择很聪明,直接让开路让驿员离开,然后他自己则拖着一身病体艰难的离开。
可骨头都被撞断了,稍稍动一下都能令人疼的直咧嘴,所以,当官府武侯赶到的时候,那百姓才刚刚离开事发现场不到五步的距离。
再然后,武侯找来了郎中,然后直接下发了处罚命令,罚款三十钱,待其伤势好了以后,入狱三个月。
不要觉得律法很苛刻,如果没有避让驿马的人是县令,或者是官府的人员,被撞了之后,他们也会享受同样的待遇,而且还会罪加一等,并且加上剥夺官身,永不录用这种惩罚。
就这样,在信件从雅州发出的第三天清晨,天刚蒙蒙亮,远处的天边刚刚泛起丝丝的鱼肚白的时候,一匹驿马,身上载着一名驿员便出现在了长安城门之下。
因为天还未亮,长安城门尚未打开,加上守城禁军看不到对方,所以开门的时候稍稍耽搁了一些。
不过耽搁的也并不久,直接从城上扔下一支火把,借助着火把的亮光,看清楚了对方的身份,在短短数十个呼吸间的功夫,沉重的城门便被打开。
然后,驿员从城门禁军手中接过一支火把,便朝着太极宫方向疾驰而去。
火把不是为了看路,而是为了照亮自己周边,以免那些巡逻的将士看不到,从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从雅州接到这次任务开始,到信件安全的抵达长安,全程一千七百余里,用时十三个时辰多一些,也就是说,在现代驿站的帮助下,这一次的信件已经达到了以往速度的两倍,这就很恐怖了。
虽然在唐后期,驿站的速度也比之前好很多,甚至唐玄宗可以让杨贵妃吃上新鲜的荔枝,由此可见,驿站系统是否能够合理的安置,运行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还是很重要的。
当然,历史上唐代的驿站系统虽然体现出了作用,但是弊端太多,加上皇帝总是利用驿站干私事。
干了也就干了,可瞅瞅他都干了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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