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逮住了贾光明-《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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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佃谣起来,看看这事咋办。”

    “不用,天还没亮。等天亮了再叫她。”左成俊思索着说:“我看这样不行。贾光明瞅机会也许会逃。这样吧,不等了。我们再加它一把火,让宝恒去实名举报。省纪委一插手,他贾光明就无法逃脱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郑援朝站起来说:

    “让我去实名举报,现身说法,有力量。”

    “不行。让宝恒去。玉手镯的买卖,他是经手人。这样做着实在。”左成俊的这一手,早就准备好了,原打算等着他们内部泄露了,只要提供证据就行。现在看来,李顺已死,贾光明要逃,不得不出手了。

    吴宝恒站起来,回去准备,天亮以前,便先在网上公布。上班前,就到省纪委亲手投送。他说:

    “行中他们咋办?”

    “这个事你不用管,天亮了交给佃谣。佃谣是律师,会处理好的。”左成俊说。

    你如果有大清早看手机的习惯,你就会发现,价值半亿的玉手镯原来出自熊书红之手,巨大的不明资产是藏在了贾光明的老婆手里。你如果清早没有看手机的习惯,朋友便会传书相告。因为那对玉手镯太耀眼了,省城的人、尉市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省纪委没有上班,玉手镯的消息,已经疯传满城,几乎是无人不知。吴宝恒已经在省纪委的门口等着了,他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带着出让玉手镯的全部手续。他要见省纪委的负责人,他要举报。

    对于玉手镯的事情,省纪委是多有耳闻,苦于没有证据,没有线索。现在,玉手镯在网上的影响又这么大。接到吴宝恒的实名举报,当即便成立专案组,对贾光明进行审查。

    贾光明在宾馆被监视居住,从警察对他的态度上判断,还不要紧。熊书红案并没有认定他就是凶手。监视居住的手段他熟悉,琢磨着寻找机会走人。中午吃饭的时候,给他送饭的人换了,不是警察。他们穿着便衣,而且是两位。糟糕,估计是纪委插手此案,多少有点麻烦。李顺死了,老虎死了。贾正、熊书红们都死了。所有的事情都死无对证,破绽就是熊书红的死。熊书红的死,是刑事案,莫非纪委对刑事案件也要插手?百思不得其解,他正要张口。

    “贾光明,快点吃,吃完换地方。”其中一位说。

    “去哪儿?”贾光明不由自主地问。

    “当然是省纪委指定的地方。”那位回答完,站着,再也不说一句话了。

    去纪委也好,省纪委他们又能掌握什么,清楚他的人都死了,难道死人也会说话?他去。事实上,现在的贾光明已经身不由己了,只不过是到了省纪委,出逃就更难了。

    贾光明被省纪委请去,加速了警察们对贾光明在熊书红案中的认定。其实,警察有警察的苦衷,在熊书红死亡的那个时间段,贾光明去过现场,现场也能找到痕迹。单凭这些,人大都通不过。贾光明有铁帽子,不能说抓就抓。省纪委请他过去,说明重要关口已过。警察便可以放开手脚,大胆怀疑,大胆地去采集证据。现场发现了血迹,是贾光明的。当初他和熊书红撕打的时候,左手虎口被台灯柱的毛齿划破。熊书红的脖颈上,有隐隐的右手拇指的指纹。在熊书红的指甲缝里采集到贾光明衣服上的纤维质,等等,等等,这些等等,都间接,或者直接地指向贾光明。当初,警察敢于释放郑行中,都是因为他们所掌握的蛛丝马迹,与郑行中无关。

    省纪委对贾光明实施了双规的决定。以前也有过对他的举报,无论举报的案例大小,没有人实名,大都有头没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次有了吴宝恒的实名举报,省纪委决心以此为突破口,深入审查贾光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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