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提审贾光明-《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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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的同志们都懵了。贾光明的一番话,意思非常清楚。熊书红和李顺私通,李顺是省城的企业家,是富豪。他给熊书红送上一对玉手镯,无可厚非。他们私通,熊书红所得与贾光明无干。省纪委的同志们一时措手不及,省纪委的同志问贾光明说:

    “你说他们私通,可有证据?”

    贾光明感到自己占了上风,不动声色,拿纸巾又擦了擦眼泪,他说:

    “丢人已经丢到家了,索性就不要这张老脸了。熊书红还没有火化,可以派人去解剖。她的肚子里有孩子,是李顺的。”

    省纪委的同志感到,玉手镯的事,再也谈不下去了,必须通知公安局,为熊书红做解剖检查。便对贾光明宣布了双规的组织决定。又随便地问了一句,说:

    “你跑什么呢?”

    贾光明又哭了,抽泣着说:

    “是想逃,逃得远远的,找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死了算了。”

    贾光明的回答,天衣无缝。可是,这件事没有难倒省纪委的同志,他突然问道:

    “还有钱,人民币和美金。”

    这件事,贾光明都想好了。难不倒他,他说:

    “钱不是我的,你们可以询问大货车司机。”

    当初在装汽车的时候,是丽建中和李阳把提包装上汽车的。丽建中和李阳满天游荡,居无定处。如果不暴露他们的姓名,查起来难度可想而知。

    郑行中们擒住了贾光明,交派出所。吴宝恒去省纪委实名举报,剑指贾光明。谁能料到,一项项的证据指控,却被贾光明轻松化解。贾光明的罪行,无法落实。时下,必须得找到突破口。有突破,才能使贾光明伏法。

    刑警询问贾光明。贾光明对警察的询问太熟悉了。当警察查看了贾光明左手虎口的伤痕时问他:

    “贾光明,你左手虎口上的伤是怎么弄破的?”

    “在家里。”贾光明为了讲得更清楚,他说:“在贾宅,我摔破了鱼缸,不小心划破的。有香草作证。”

    是啊,香草可以证明他摔破了鱼缸,但是,由于当时场面混乱,香草无法证明他是否弄伤了手。伤了手,仅在于可有可无之间。所以,贾光明说得很清楚。

    “台灯杆上也有血迹?”刑警问贾光明。

    “这我不知道。在自己的家里,手上有伤,血染到哪里都有可能。”贾光明知道,这不是铁证,一切都在是与不是之间。案发现场是在自己的家里,所有的是与不是,对他都伤害不大。他说。

    “你从医院里返回贾宅,是干什么去了?”刑警问贾光明。

    “是熊书红叫我回去的。”贾光明说。熊书红已经死了,是与不是,只能由着他说,无法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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