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传第三十二话 暗夜-《300英雄次元战争》


    第(2/3)页

      “奇儿,我真的是为了……”

      奇儿第一次露出了如此嫌恶的眼神,说:

      “果然是物以类聚啊,七人众都是草菅人命的杀人犯,只要能满足自己的乐趣,就能把人命当作数字,你也是这样,为了保护自己,把我们这些卖命的同伴都当成了消耗品,真是……让我作呕。”

      奇儿的手臂不再抱着段名义,而是紧紧勒着。只要她在这个距离下使用她的英雄之力[弗兰肯斯坦]的电击能力,或者[深渊之眼]的空间切割能力,段名义就会下地狱。

      段名义也只需要轻轻一甩,就能把她抛得远远的,但段名义不可能会那样做,无论走到什么地步,他都绝对不可能伤害白林和奇儿,他绝对不会那样做。

      明白了,这里就是地狱,这里就是属于段名义的地狱!

      逃不掉的,犯下的罪行总得偿还。

      “哈哈哈哈,真的是这样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段名义放弃了思考,只有嘴上在哈哈发笑。

      自从被优格的神力摧毁了理智,段名义的心理承受能力就不如从前,和捷威的状况很相似。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长期累积在心头上的罪恶感,还有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他的精神早已脆弱不堪。这幅地狱绘卷的光景则是压垮他的最后一点重量。

      ——

      哗!

      一双黑色的手臂抓住了段名义的衣领子。

      就连疯癫的笑声也戛然而止,就连想要发疯都被阻止。

      因为段名义看见了这双手臂,手臂上的残破忍者服,还有这双手臂的主人——她是一个只剩半截身子的女忍者。

      段名义的忠诚仆从,也是他召唤的英雄角色——Assassin职阶的影武者。

      影武者张开了沾扯血丝的口齿:

      “Master……您应该也知道,我当时要去送死,你知道的才对吧……”

      “不,我不知道你的最后计策是那种事!”

      “Master,活着真好啊,只要说一句不知道,就好像能甩掉所有责任……明明当初只要一划令咒,就能把我救回来,虽然能为您献身是我的荣幸,但您果然只是把我当作一个——杀人的工具而已。”

      “不,Assassin,你陪了我这么久,你一直都是我最信——”

      “一个令咒,三个令咒,对于投靠了七人众的召唤师来说,都不算什么,只要向管理员‘永恒Ruler’开口,她们就会无条件满足玩家的要求,包括补充令咒。Master您明明已经承认自己是英雄王的部下,却还要坚守那些早就被您抛弃的个人原则,不向她们索要任何帮助,这不就是——还以为自己有资格弃暗投明,以为自己还有资格重新做个好人吗,伪善者?”

      “不!不!真的不是!不是那样的啊……真的不是……我真的是……为了你们……啊啊啊啊……”

      说着说着,段名义的口气就变得抽噎了。

      不敢抬头看。

      不敢看最好的朋友,白林。

      不敢看最爱的人,奇儿。

      不敢看最忠实的部下,影武者。

      不敢看那些因为自私而下地狱的受害者们。

      他们的身影包围了段名义,就像是名叫丢手绢的小游戏,活人死人的影子聚在一起,围着段名义旋转起来,形成了血色与暗色交织的人墙漩涡。段名义确实有点搞不清楚了,自己做了这么多丧尽天良的坏事,到底是为了拯救同伴,还是为了保护自己。

    
  他们的斥责声逐渐模糊不清,可是他们的言语比任何听懂的词汇更加锋利,更具攻击性。

      身陷这座地狱,只能承受斥责,自责,还有各式各样的痛苦。

      连发疯都是不被允许的。

      只有苦乐,没有救赎。

      这里就是属于段名义的无间炼狱。

      ——

      “啊啊啊啊啊!”

      段名义发出一声急促的惊呼,从床上坐起身。

      周围恢复了一片寂静,这是当然的,因为刚才只是做了一个噩梦,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段名义正躺在自己的卧室床铺上,享受着睡眠时光,因为半夜降温,段名义忍不住裹上了被子,才能睡得安稳。两足没有浸泡在湿润的血池中,只能感受到棉被包裹的温暖。

      明明他以前从来不会怕热怕冷,在冬天也能用自来水淋浴,可现在他却因为区区一点漏窗的冷风,就裹上了厚实的棉被。

      缩成一团,活像一条无助的小青虫。

      咔嚓!

      在段名义伸手之前,窗户突然就合上了,发出了扣动心弦的声响。

      段名义立刻展开了附着英雄之力的盔甲——灵衣,从床上跳起来,摆出了临战的拳击架势。

      “是谁!”

      对方轻轻答道:

      “没必要紧张,是我,Master。”

      在卧室的黑暗角落里,藏着一位紫色装扮的美少女。她发出了冷艳的声音,这才让段名义稍微安定下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