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带清,李中堂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也是在这一年,命中注定一般的德意志拯救者,未来的欧陆王国之手,俾斯麦出生了。】 【1812年,他出生于根正苗红的普鲁士容克贵族家庭。】 【他的父亲是一个传统的军功贵族地主,当然已经当惯了地主老爷的父亲肯定不想要俾斯麦提着脑袋卖命。】 【所以,父亲对于俾斯麦的要求就是,快快长大,然后兼并土地,娶妻生子,最终安然入土。】 【这样的生活一眼望得到头,平静的宛如一潭死水,年轻的俾斯麦不想要一直这样生活下去。】 【于是乎,他瞒着自己的父母,踏上了前往普鲁士的首都的马车。】 “任何时候,最先有所动作的都是贵族后裔。” 大汉,刘秀有感而发。 封建时代,只有贵族的年轻后代,有冲劲儿,还没有被社会毒打,他们才是最有希望的群体。 与此同时,贵族出身的李二凤表示非常赞同。 【俾斯麦的母亲,是一个来自于新兴中产阶级的普通女子。】 【虽然她不懂自己儿子的梦想,但是对于儿子的选择,她鼎力相助,不仅为他准备了盘缠,更是为他准备了大学的推荐信。】 【就这样,年轻的俾斯麦走进了人生之中第一所学府,开始学习先进的知识。】 【有了母亲和他的舅舅帮助,俾斯麦很快就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 【但是好景不长,很快这家学校就找了家长,因为俾斯麦实在是过于武德充沛了,而且,无差别攻击!】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俾斯麦是一个容克贵族的后代,他的体内流淌着勇武的血液。】 【称重的孩子都看不惯这个从乡下来的“乡巴佬”,于是乎,合起伙来欺负他。】 【而他的回应非常激烈,第二天,他就牵着一条狗,腰间挎着西洋剑,大摇大摆走在了校园内部。】 【向着霸凌他的小孩儿提出了决斗,这一次,当着全校同学的面,他赢了!】 【他将长剑刺入了对方的体内,而他本人脸上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疤痕。】 “乖乖,这小子有够凶的,像是朕年轻的时候。”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