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鸡尾酒-《大西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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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精换了一种方式在丑国通行,并没有被禁酒令阻碍。

    人们也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喝酒的时候背着点人,没人会骂你小气。

    而对于造酒、运酒的人来说,他们的脑洞也在一次次危险边缘训练出来,一个比一个大。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正是禁酒令使任何东西变得更加珍贵。”

    脑洞也一样,很多在未来看上去匪夷所思的东西,都是禁酒令时期发明诞生的,比如空心手杖魔术,把酒装进空心的手杖里,想喝的时候要么对着吹,要么倒出来喝。

    姿势很怪异,但架不住好用,谁能想到手掌里有酒呢。

    最常见的还是藏在大以内的酒壶,当然,用“酒壶”这个词来形容这些可能不太恰当。

    准确的说应该是藏在“大衣”下的“罐子”。

    女人还把她们的酒藏在更小、更分散的瓶子里,然后吊在长筒袜上,看上去别有一番韵味。

    而私酒贩子在禁酒令期间,则穿着“牛皮鞋”来隐藏他们的行踪,而他们的蒸馏器就藏在其中。

    种种奇葩事物的诞生,也变相推动了私酒行业的发展。

    不过黎耀阳很清楚,这种偷偷摸摸喝酒的方式要不了几年就要消失了,想要抓住这最后的辉煌,他必须做点什么,尽快让橡树伏特加在丑国流行起来。

    它不应该只被当作御寒之物,更不应该只流行于育空地区。

    在办公室里憋了半天,他将一沓稿纸交给《大西洋城日报》,既然有自己的宣传渠道没道理不用。

    至于稿纸上的内容,无非是几款鸡尾酒的小故事。

    比如莫斯科骡子,这款酒是伏特加为基础的经典酒款。

    真要说起来,『莫斯科骡子』跟“骡子”没啥直接关系。

    如果有,大概是因为斯米诺在1950年代出过一款“劲骡”伏特加,瓶身上有一只活蹦乱跳的“小毛骡”。

    署名“莫斯科”,是因为里面有北极熊特产伏特加。

    你叫它“圣彼得堡骡子”或者“海参崴骡子”,也未尝不可。

    很多人看过《合伙人》这部电影,改革开放后一代人的创业缩影。

    关于『莫斯科骡子』,则是一部“丑国合伙人”的故事。

    跟三人个人有关:

    第一,1941年,莫斯科铜业公司的继承人苏菲小姐,准备将公司生产的铜制马克杯销往丑国,从而打开北美市场。

    可惜,她不是“市场营销”专业的高材生,对于新市场一筹莫展;

    第二,同年,一家商行的老板约翰·马丁,刚拿下斯米诺伏特加在丑国的经销权,准备大赚一笔。

    只是,当时的丑国民众还不像现在这么开放,对于伏特加这个新鲜玩意接受度不高。

    加盟费交上去,成本却没收回来,你说愁人不愁人?

    第三,一家餐厅的老板杰克·摩根,刚投产了一条姜汁啤酒的生产线,准备打造一款餐厅专供的“精酿啤酒”。

    本想着“瓶盖一响,黄金万两”,结果怎么也卖不出去,急得直掉头发。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某天,三个郁闷的人儿,在命运的安排下,走进了同一家酒吧的大门。

    所谓“殊途同归”,情绪同频的人瞬间产生了共鸣。

    三个人坐在一起喝闷酒、诉衷肠,一把鼻涕一把泪。

    夜色渐深,泪快流干了、酒也喝的差不多了。

    就在三人准备起身回家的时候,马丁突然一休附体:

    咱们干脆发明一款鸡尾酒,把伏特加、啤酒都放进去,用铜杯装着喝,问题不就解决了嘛?!

    苏菲和摩根觉得有戏,他们三人急忙赶到摩根的餐厅,前后这么一鼓捣,『莫斯科骡子』就诞生了。

    第二天,他们回到之前喝酒的酒吧,让调酒师按照他们的要求调了一杯『莫斯科骡子』,并让调酒师端着铜杯合影留念,俨然一副网红打卡的场景。

    随后,他们拿着拍好的网红照片,到其他酒吧向里面的客人“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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