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吴孰子:“此乃数理之基,不证自明。若无此基,则数与数之间会布满了不可描述之谬,若无此基,则万事万物皆由无可尽数之谬组成,若无此基,则数理无存,世界无存,天道无存,你我亦无存。” 檀缨叹:“我有些领略你的想法了。” 吴孰子:“我亦早已理解了你与范画时的悖谬,尔等欲将世间万物碎化为无穷无尽的,不可理解的,微小的谬,此为盲信之教,非天道也。” 檀缨笑:“天道或许正是如此塑造的世界呢?” 吴孰子:“你已说了太多或许。” 檀缨:“好的,那我现在开证。” 吴孰子:“证什么?” 檀缨:“2的开方,是一个切实存在的谬数。” 檀缨至此起身,行至题板前,提起炭笔。 吴孰子随之起身,站在了他的身侧:“你尽可以写快些,若有谬误我会喊停。” 檀缨:“若证罢无言呢?” 吴孰子:“此说为谬,你说的结果不会出现。” 檀缨:“若出现了呢?” 吴孰子:“我死。” 檀缨:“……我只是希望你能弥补范画时这些年失去的东西。” “善。”吴孰子扬臂一挥,“快些,耽误太久了。” “好。”檀缨就此提笔开书。 范牙在内的诸多墨者,也都不自觉起身围向前来,看着檀缨一行行列出证明: 【如果√2非谬,则必有√2=甲/乙,其中甲、乙为互质的正整数,无法再进行约分。 【试证如下:】 【根据√2=甲/乙,平方可得:2=甲2/乙2 【即:甲2=2乙2 【显然甲2为偶数,又因前提中甲为正整数,故甲也只能为偶数。】 【再设甲=2丙 【两边平方可得:4丙2=甲2=2乙2 【即:乙2=2丙2 【显然乙2为偶数,又因前提中乙为正整数,故乙也只能为偶数。 【故,甲、乙皆为偶数,与甲、乙互质矛盾。 【故,“√2=甲/乙”中,甲乙不可能为互质的正整数。 【故,√2为谬。】 檀缨至此停笔,他已证罢。 全场音哑无声。 所有人都在等,等吴孰子喊停,等他喊出一声“谬误”,拆解檀缨的谬证。 但他没有,直至檀缨证明完毕,他也没有。 他甚至没什么情绪的起伏,面上那亦如恒久不变的树皮,不知是生是朽。 檀缨则在最后的空白,画示了一个边长为1的等腰三角形。 并重重勾了勾斜边。 好像在质问。 它,√2,不就是这样存在着?! 在这死一样的寂静之中,好像只有这条长度为谬的线才存在着,还在张狂地笑着。 吴孰子则是它唯一的观众。 这个反证算不上多么精妙,甚至吴孰子自己也能证出来。 但他从未去想过证这件事。 就像一个人,不会去试图证明自己不存在一样。 吴孰仔细地看着那条长度为√2的线。 它像是一个斩灭理智的断头台,又像是世界中不应存在的,一条细细的裂口。 它像一道光,它却来自暗。 它是神,它是鬼。 它不应存在,它却存在。 在某个瞬间,它变长了,又变短了,变多了又变少了。 它充斥了整个数轴,它消失的无影无踪。 谬。 谬。 谬。 它既为谬,则处处是谬,我也是谬,你也是谬。 谬无处不在! 吴孰想着想着,勐一乍喜仰头: “天道为谬! “哈哈!我通了! “墨圣!我成了!” 话罢,两眼一白。 如枯树般,轰然倒地。 第(3/3)页